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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浩重伤以下没有防卫过当,是理论偏差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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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法律评论》于年3月创刊并公开发行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、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。国家A类学术期刊,中文社科引文索引(CSSCI)扩展版来源期刊,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。

刊号:CN10-/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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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浩

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副院长

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

目次

一、正当防卫的“损害”形式不限于人身伤害,“重大损害”也不能仅限于重伤或死亡,还应当包括自由、财产等法益的重大损害二、即使在人身法益的场合,正当防卫的“损害”程度也可以未达到轻伤,因而“重大损害”也不能限于重伤或死亡,还可能包括轻伤三、“重大损害限于重伤或死亡”的观点,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“唯结果论”,也没有任何比较法上的支持四、“重伤之下无过当”的结论,忽视了我国轻伤类型的多样性,会在个案中出现显失公平、不合情理的结论五、关于总则条文的司法解释,应尽量保持原则性和弹性,才能容纳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,灵活应对不同个案及舆情民意,避免自我设限自己挖坑结论

最近几年,一些带有防卫性质的刑事案件,引起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普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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